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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公休假三天加班工资如何算

 

百事通先生:
    元旦即将来临,放假和加班工资再次成了热点话题。我想知道元旦放假加班工资如何算?
小衣
小衣同志: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元旦放假公休日期为1日至3日三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元旦节法定节假日,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依据相关法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以元旦为例,由于元旦当天为周五,属于工作日,因此该天应该在本薪的基础上支付3倍加班费。同时,1月2日、3日两天,属于公休日,按照法规,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960元为例,除去月计薪天数21.75天,日工资标准约为44.14元。若在1月1日加班,每日加班费为132.41元;若在2日、3日加班,企业没有安排补假的,每日加班费为88.28元。如果元旦期间加班三天,即为应得的加班工资为308.97元(约为309元)。加班工资合计按小时计工资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即为每小时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乘以实际工作时间,再按规定乘以3倍或者2倍标准。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签署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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