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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新规定


      我今年50岁了,距退休还有10年。以前因故中断参加社保,前段时间,我想以个人身份缴费,但听人说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必须满15年,否则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但近来又听说省上有新规定,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缴费了,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答:你反映的情况,在我省部分职工中有类似的,许多老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得到老有所养,许多人为此忧心忡忡。按照原来国家文件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全部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为了解决像你这样一批人的实际困难,陕西省人民政府今年新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若本人自愿,可以继续按月缴费,直到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手续。依此规定,你可以自己续缴费,届满15年,你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使你老有所养。祝你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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