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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如果符合一定的情形,经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有必要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一解释。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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