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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工作指南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对象

全县各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编制外人事代理人员、非公有制单位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开考系列(不含高级)外,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各系列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1、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试行条例和中、省、市人事(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系列严格按照县人劳局、教体局白人劳发(200690号、91号和市人事局、教育局安教人发(200619号文件执行。具备国民教育规定学历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为员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员级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员级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不具备国民教育学历申报中级职称: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不具备国民教育规定学历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推荐副高级任职资格:(1)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2)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以上(含25年);(3)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以上(含30年)。

2、职称晋升论文要求按照县人劳局白人劳发(200616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按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刊登。晋升中级职称除在省级以上杂志公开发表的论文为有效论文外,在以下杂志发表的论文也可视为有效论文:(1)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安康经济》;(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3)市教育局主办的《安康教育》;(4)市农作物学会主办的《安康农业科技》;(5)市科协论文评选三等奖以上获奖论文。职称晋升人员可根据个人申报专业选择与自己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杂志刊登论文。对于合著的论文,是第一作者可作为有效论文,其他作者需提供2篇合著论文;对于申报专业性很强与所刊登杂志不相符者,所刊登论文不予认可。申报晋升中级职称论文答辩由市人事局组织进行。

3、职称外语按照市人事局安人发(200730号文件通知,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免试。免试人员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县人劳局审核后,报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县人劳局白人劳发(200616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免试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市县人事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职称晋升人员必须提供由陕西省人事厅印制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加盖人事部门的钢印、验印印章方为有效证书。

6、职称晋升人员综合考核按照县人劳局白人劳发(2006107号文件执行,综合考核结果未按时报县人劳局备案的单位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7、申报中级职称破格人员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在任职期间获得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技术发明奖并符合名次要求者可破格申报:获国家级四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9名;获省部级三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7名,一等奖前9名;获市级二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7名。

8、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破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安地人发(200054号、安人发(20013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材料

1、推荐晋升高级职称的材料分别按省、市各系列高级评委会的要求办理。

2、申报晋升中级职称材料内容:(1)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2)申报简表15份;(3)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聘任书必须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连续聘任不得中断);(4)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省人事厅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20072008年不少于80学时)原件及复印件1份;(7)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8)任期内技术工作总结(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9)县人劳局出具的中、高级空岗证明;(10)《综合考核登记表》并附优秀年度《考核登记证》备案栏;(11)公示证明;(12)公示监督卡;(13)其他(有关系列晋升材料另有要求的)。

3、申报晋升初级职称材料内容:(1)单位的文字报告;(2)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3)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照片)。报送材料实行一人一袋,并写明材料目录,粘贴在评审材料袋上,申报、评审、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各评委会填写报送。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主办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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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9157822717   Email:bhrl1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