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改善我县干部队伍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对急需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部分县直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全县实行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农业局事业站土木工程、林果专业各1名;水利局事业站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各1名;城建局事业站工民建或给排水、园林专业各1名;交通局事业站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管理专业各1名;林业局事业站林学、林业园艺专业各1名;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法律专业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
2、身体健康;
3、白河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1、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网站以及县电视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5日。
(2)报名地点:白河县人劳局人才交流中心(白河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名工作结束后,从人劳、监察、用人单位抽调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
3、面试
主要对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淘汰。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报考者,直接参加体检;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名额、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报考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15——7822452。
本公告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915——7822176
0915——7812260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