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调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双创”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为县城建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名额
根据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能及当前工作需要,本次共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在县内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含卫生事业单位);
3、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9日。
2、报名地点: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所需资料:
(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
(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五、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抽调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5月23日。
2、笔试地点:待后通知。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占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七、考核
考试结束后,由县监察局、人劳局、城建局组织人员,对笔试成绩前15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八、选调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监督举报电话:7822452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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