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白河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调配及招录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白字[2009]12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其中乡镇事业站30名、乡镇畜牧兽医站10名、卫生事业单位23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不在职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见附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1日—2009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报考乡镇事业站的在县人劳局办公室报名;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在县卫生局行政办公室报名;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在县农业局行政办公室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2张。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否则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工作结束后,从人劳、监察、用人单位抽调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报考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不进行笔试,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务员招录考试科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的名额分别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劳局信息网(www.bhrsj.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15——7822452。
本公告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915——7822176
0915——7812260
附件:白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条件一览表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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