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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办发[2008]104号
安康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考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旬阳、白河、汉阴、石泉、岚皋、镇坪、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2008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结合各县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考察、体检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考核内容及办法
此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由县人劳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2008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见准考证。
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8月6日——8日到安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康市南环路中段,电话:3282015)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同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所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未超过1:3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数超过1:3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安康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方法及内容:按省上《公告》要求,由各县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8月11日——15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所在县人事部门负责通知,并在安康人才网上公布。
二、考察及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各县人事部门负责进行。
2、考察结束后,由各县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经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和体检按省上《公告》规定于8月20日前完成。请各县于8月2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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