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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家长您们好:

适逢辞旧迎新之际,白河县人劳局、教体局向您们道一声全家欢乐,新春愉快!

“望子成龙”是每个家长的心愿。追求科学、追求知识、追求理想,是每一个青年学生的夙愿。21世纪是人才竞争,科学知识竞争的时代。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决定性因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党的十七大提出 “优化教育结构,更新教育观念,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贫困山区发展经济,关键是要教育农民、减少农民”。从社会发展的形势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对于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为此,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制定了“弘扬三苦精神,构建和谐白河”的宏伟目标,提出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把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确保他们都能够身怀一技之长进入社会,成就事业。通过培养人才,减少农民,减轻自然资源承载力;通过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向科技含量多,安全系数大,工作水平高的工种挤进。而我县每年有相当一部分初高中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他们面临着生存、发展和社会的抉择,作为家长更要关心孩子,帮助孩子跳出“农门”,走出农村,让他们成为技能型人才。虽然他们已经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子女已上完高中,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就业结构已发生了变化,仅仅掌握九年义务教育知识水平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无论是他们将来在什么地方就业,都必须接受一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

县委、政府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白河的重大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优惠政策的落实,目的是让你的孩子都能享受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实现稳定就业。各类定点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将努力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个人发展有空间的有用人才,使每个新增劳动力,都能够掌握一技之长进入社会,走出农村,实现更高的人生目标。

为了使每个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因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我省和县上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优惠政策。一、职业教育优惠政策。1、根据《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秋季起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接受两年以上学历职业教育的学生,两年内每人每年可享受1500元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或城市低保户子女每学期可享受减免学费1000元,两项优惠政策不可重复享受。2、学习成绩优秀者每年可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3、家庭特别贫困经核实审定,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特殊情况还可享受学校部分生活资助。4、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安置就业,并免费跟踪服务。二、技能培训优惠政策。1、根据《白河县劳动力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对本县未考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内参加短期培训的实行免费培训、免费鉴定、免费发证。2、凡年满16周岁以上,未继续就读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内参加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的(6个月以内),家庭贫困的每人每天补助5元生活费,培训合格后,凭培训证书在所在乡镇申报领取。3、免费安置就业,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免费推荐安置就业,并跟踪服务。

我们建议,凡初中毕业未继续就读的学生应参加两年以上的职业学历教育,高中毕业未继续就读的学生应参加短期职业培训。

我们希望你们的子女不要辍学,不要过早地无技能随意流入社会,让他们掌握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后再进入社会,他们一定会有满意的工作,一定会成就事业,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吧!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八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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