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全省决定从1月10日至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为了促进活动月深入开展。1月10日,由省人社厅、省残联主办,西安市人社局、市残联协办,莲湖区委区政府承办的全省就业援助月活动在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市场隆重启动。省人社厅陈国强副厅长宣布活动启动,人社厅党组成员、中国西安人才市场主任李田、省残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郝根锁、西安市人社局副局长严石出席并讲话。
活动旨意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为重点。援助对象主要有三类人员,一是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二是零就业家庭成员;三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援助月中,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残联将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对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其中凡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困难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活动中,要确保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基本实现至少一人就业,活动期间没有落实就业岗位的,登记造册并纳入当地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此外,要重点落实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以及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